各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学生学籍学历注册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象为2026年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未注册学籍)复学到2026级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包括:
1.身份信息复查。学院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信息进行逐一比对,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新生照片应确保现场采集,不应由学生直接提交预先准备好的照片。
2.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复查。学院要对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等招录(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港澳台侨新生要核验高中毕业证书(证明)。
3.身心健康复查。学院要对新生体检情况和心理健康测评结果进行核查,并对身心健康情况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4.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违规录取的新生,依规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由学校报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教务处严格按照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及时登录学信网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完成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和人像比对情况统计,并将《XX学院2026级本科新生未报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招生与就业处,由招生与就业处汇总后报教务处。
2.请各学院于10月21日前完成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后复查工作,将《XX学院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附件2)《XX学院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汇总表》(附件3)、《XX学院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futzb@hfut.edu.cn,纸质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报招生与就业处(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104室)。
3.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各学院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初步处理意见》(附件5)进行处理,并确保存疑信息“一生一档”。若发现新生本人信息确有变更,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新生录取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6);如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7)。
4.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确认工作机制。
5.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完成后,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新生核查学籍注册信息,所有新生均需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 100%。新生学籍自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教务处:合肥校区 0551-62901014(王老师)
宣城校区 0563-3831247(童老师)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招生与就业处:0551-62901603(盛老师、陈老师)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