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6〕33 号),决定对我校部分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进 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AI+教育 ”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线上课程(原 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本次检查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 2 年,对 2024 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 2023 年及之前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1.各单位要制定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组织专家对所有质量工程课 程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各单位应严格规范项目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杜绝“放水”验收,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20% 以内。
2.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组织专家,对所有待结题验收的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省级结题验收。在此基础上,通过会议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数字图书馆网络评审结果和高校自查结果进行认定。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本次材料报送实行无纸化。课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59)上传报告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各单位需在2026年5月24日23:59前完成上传和审核工作,之后系统将关闭。
2.线上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并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5)并加盖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URL 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此外,需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验收标准提供其他支撑材料。所有文本材料请按要求盖章后扫描为PDF 版上传。
3.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12:00前将汇总表(附件6 Excel+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oyu1985@hfut.edu.cn。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 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 各教学单位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本次未参加结题或未能结题的, 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 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和《省 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62902478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