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安排,动态调整优化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通知精神,现就开展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优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工作要求
主动适应国家战略与急需领域发展需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布局需求,前瞻性设置新兴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
大力推动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全面推进“四新”建设,打破学科专业壁垒。着力构建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的跨学科、跨领域、引领性专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与实践平台,探索本研贯通培养、校企、校校联合培养等多元培养模式,强化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复合型能力与创新素养。
加速推进传统专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对产业的深刻重塑。推动基础厚实的传统专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深度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赋能教学内容、方法、模式与评价体系革新。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等复合型专业方向建设,在传统优势专业中积极孵化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新增长点,持续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坚决减并停撤低效同质化专业。重点聚焦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契合度低、社会需求显著萎缩、培养成效不明显、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及去向落实率持续低迷、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低效、同质化专业。对改造潜力不高、招生困难、与产业升级脱节严重的专业,应及时更新调整,引导有限教育资源向关键领域和优势方向集聚,优化专业结构。
2.完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各学院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
各学院围绕学校整体调整优化目标,积极开展专业设置和调整优化调研,综合社会人才需求分析、培养成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发展规划等,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专项论证,通过用人单位调查(至少3家)、校友调查、师生座谈、高水平高校调研(至少3所)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三年(2025-2027)专业设置规划,提交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优化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1)。
3.实施专业综合评估
各学院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特色导向、系统规划、规模稳定”的原则,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基于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师资团队、专业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志愿录取和调剂、转专业、升学和就业率等因素,对本院所有招生专业开展全面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增、停招、撤销等调整专业的动态管理清单。
针对2025年度学院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预申报专业、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需提交2025年度专业调整情况表(见附件2)。正式的申报材料和时间节点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相关通知后确定,学院可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 7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增设本科专业需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计划于2026年度申报新设专业本年度需进行预申报。
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已显示撤销预警提示,相关学院应及时进行申请撤销备案。
4.材料报送
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和调整优化报告(附件1)、2025年度本科专业调整简表(附件2)电子材料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前发送到工作邮箱。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2901887,工作邮箱:jxjhhfut2024@163.com。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