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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推免规范管理,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校推免生相关工作,审定推免办法、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相关重要事项。

2.学校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校团委、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创新创业教育处、体育部协同,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3.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需成立由学院(单位)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均简称“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相应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遴选工作。

4. 各学院要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5. 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计划

1. 坚持优化调整,科学分配名额,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 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全部分配到学院,包含合肥、宣城校区和创新实验班名额,详见学院公布信息;“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由符合相关条件学生自由申报,不分配到具体学院专业。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计划名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

1.本科生院教务处公布《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各单位根据《暂行办法》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具体申报条件及选拔等相关通知由校团委另行发布。

“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具体申报条件及选拔等相关通知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院另行发布。

2.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

3. 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或线下公示栏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与推荐。

4.各单位推免小组根据《推荐通知》、《暂行办法》,做好推荐名额、推荐程序、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本单位名额的1.1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名额范围内的人选按专业排序,无需按学院排序;超出名额范围的替补人选需按学院排序)。选拔过程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5.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本科生院网站推免专栏内公示7日。

6.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推免系统,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7.接收阶段开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

六、进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9月10日

学校发布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9月12日前

各单位将本单位实施细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

9月18日

各单位组织遴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

各相关部门完成复核。推免生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学院审核认定后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处复核;推免生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社会工作加分学院审核认定后报送至校团委复核;推免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加分学院审核认定后报送至学工部征兵与国防教育中心复核;推免生体育竞赛加分学院审核认定后报送至体育部复核。

2024年9月15日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示拟推免名单,9月16日起各学院、相关单位开始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9月23日

全校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在推免专栏内公示。

9月25日

学校完成推免名单上传推免系统;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注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9月27日

拟推荐名单上报功能关闭,推荐工作办法、推免招生办法、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传、审核功能全部关闭。

9月28日

推荐接收工作开始。

、其它

1. 对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学生成绩单电子版。推免服务系统今年继续要求上传成绩单,否则无法完成资格名单上报。各学院准备好推荐考生成绩单(需带章),每个考生成绩单单独以证件号码_姓名.pdf格式命名放至同一文件夹下。例如,张三同学,身份证号码为34011120030100002X,则其成绩单命名为:34011120030100002X _张三。

(2)《推免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学生成绩单电子版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

3)《资格申请表》、成绩单纸质版及原始工作记录材料(学生的获奖、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诚信承诺书)由学院留存。

2. 报送地点:二号行政楼206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482;邮箱:sjjxk@hfut.edu.cn

3. 请各单位推免小组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本科生院、校团委、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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