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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合肥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122号)有关要求,请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及具体说明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一)由我校教师主编已完成定稿并计划近期出版的教材。教材编写坚持凡编必审,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自编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二)由课程负责人申请,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用于课程教学使用的新增教材,或变更课程原有教材。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选用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二、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16日前将以下纸质审批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行政二号楼208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xdjyjszxhfut@163.com审批文件压缩命名:《教材名称》-编写/选用审核)。

(一)教材编写审批材料:

《合肥工业大学教材编写审批表》及其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教材编写政治性专家审稿意见书》、《合肥工业大学教材编写学术性专家审稿意见书》、《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均需签字盖章PDF文档及原件一份)。

(二)教材选用审批材料:

《合肥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及其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教材选用政治性专家审读意见书》、《合肥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学术性专家审读意见书》(均需签字盖章PDF文档及原件一份)。

(三)单位汇总表:

2023年上半年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需盖章PDF文档及Excel文档)。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教材编写、选用和审核的要求详见《合肥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122号),审核的具体流程和结论详见通知:http://jwc.hfut.edu.cn/tznr.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3&wbnewsid=3026

(二)凡未经审核通过的主编教材(新编或修订)将不得纳入学校教材选用范围,并不能进行教师教材工作量和业绩的认定工作。

(三)选用教材时,没有适合的可推荐选用教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也须提交该门课程完整教学大纲和自编讲义等用于审核,审批流程相同;已开设课程继续选用原课程教材的,无需再次审批,由教学单位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教材选用的要求常态化排查教材,确保教材符合要求。教学管理系统中维护的有关教材的相关信息应准确完整,如需变更,须履行审批流程后及时在系统中更新。

(四)关于“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统一使用问题。凡是课程名称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基本相同或者授课内容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基本相同的课程都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最新版);如果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又选用了其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须为第一顺位。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详见附件,仅供各教学单位和课程负责人参考。

(五)学校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教材编写和选用情况进行备案,各教学单位负责将教材编写和选用申请相关材料存档。课程开设单位需担负教材选用审核的职责,凡是在本单位(院、系、所)开设的课程,不论该课程是否由本单位(院、系、所)教师讲授,开设单位都负责审核、提交并存档教材选用资料。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2902981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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