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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人员实验工作量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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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临近完成,为做好本学期实验人员实验工作量的审核工作,请安排本单位下属各实验室(中心实验室等)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系统实验排课的数据完善工作,学校将进行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由于实验教学管理系统现已正常运行,根据5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科生实验课程的排课工作安排均应在实验排课系统内进行,实验人员的实验工作量将依据系统内的排课数据进行核算,不再收受纸质版材料。实验开出记录本将根据需要,联系学院进行提交。实验排课系统将在715日晚12点关闭

本学期实验工作量核算工作的相关说明:

1、仅核算实验人员的实验工作量。核算方法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5号)执行;

2、实验学时、实验人数均以系统数据为准。

核算结果将作为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考核和实验人员教学酬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据实填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