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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教育部于2020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

二、论文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本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分工。本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教学单位整理更新专家库信息后,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对我校抽检信息平台内专家库信息进行报送及更新。各教学单位负责在抽检信息平台上完成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的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含论文信息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其他材料)、培养方案的上报。

(二)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8日17点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表发送至sjjxk@hfut.edu.cn。

2)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完成所有的系统操作(包含论文信息表、论文原文、附件、培养方案的上传,以及确认函的提交等)。

(2)专家信息表内容更新的要求。

1)报送范围:各学院应以应报尽报原则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2)报送要求: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的上报要求。

无底色内容列(即“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列至“学位类型”列)的学位授予信息不允许修改,仅填写R-Z列,其中R-Y列为必填,Z列为选填(有相关附件才填写),具体填写参照《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单位操作手册》,上传前需删除样例行。

(4)论文及相关附件材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或毕业设计说明均不可为手写扫描文档,格式为pdf。

2)Z列为选填项,填写内容为该毕业设计及支撑材料压缩包文件名称,仅支持.ZIP后缀文件名,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3)我省本次抽检无需上传查重报告。

(5)培养方案的上报要求。

可上传单个pdf文件,也可多个pdf文件打包zip批量上传(文件名请按照文件命名规则命名)。

(6)系统操作。

具体操作请参照《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单位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若操作手册上与系统内上传说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系统内上传说明为准。

(三)开展培训。

为确保此次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科生院教务处将为各学院进行一次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工作群内发布,请各学院及时关注工作群内的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82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