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 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科生院组织了2023年度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本科生院党政联席会审定五个阶段的工作,遴选出拟推荐2023年度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学校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实际给定的各类型限额依序推荐报送安徽省教育厅。
公示期截至2023年11月29日17: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工作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学校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屯溪路校区行政二号楼304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