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微专业建设试点的申报工作。
经专业申请、学院推荐、形式审查、本科生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设置“新能源汽车工程”微专业,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联合设置“智能感知与机器人控制”微专业。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结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901887
联系邮箱:jxjhhfut@163.com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