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为确保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做如下通知: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面组织与管理监督。
2.各学院要成立5~7人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下设检查/答辩小组,并在2024年4月17日前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中期检查(答辩)模块内完成中期检查/答辩安排的填报。
3.进一步强化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辅导力度,加强对学生的督导,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严把教学质量关。
4.各学院应将检查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反馈至学生及其指导老师,并提交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暨质量反馈表等。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难度适中;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和阶段任务完成质量,包括文献调研、开题报告、方案制订、实验设计、论文撰写等;
4.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导师是否与学生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并按时开展指导、答疑等。
5.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情况。对于进度落后学生应特别关注,多加指导。
三、其他
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或现场参与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将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暨质量反馈表、自查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请于4月26日前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上传模块:中期检查(答辩)-中期工作检查(按学院)】。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