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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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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我校推荐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实后,向学校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二)各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2人,须排序报送。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三)各学院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者个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见附件2);

(二)经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本科生院。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5日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PDF签章版和WordExcel)、以及党政联席会议纪要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jxjhhfut@163.com(邮件主题“***学院教指委委员推荐”)。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2901887 


本科生院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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