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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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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24〕7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申请转专业基本要求的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不得跨校区申请,原则上只限于申请院内转专业。

二、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具体见《合肥校区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附件1)、《宣城校区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附件2)。

三、转入基本要求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

3.各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具体见《合肥校区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附件1)、《宣城校区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附件2)。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重点考核学生专业基础;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掌握程度、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先笔试后面试,进入面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接收计划数的120%。

五、录取原则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各专业按学生考核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学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工作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1月8日-1月1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转入资格审核

1月15日-1月19日,学院严格按照转入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核。1月20日起,学生可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以参加学院的考核。

3.学院组织考核

2月24日-3月2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公示后,按考核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复核。

4.拟录取名单公示

教务处复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5.学校审定

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正式公布。

6.办理转专业手续

教务处根据正式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转专业事关学生切身权益,各学院务必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学生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咨询。

教务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