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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标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加快推进新文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1号)公布的我校获批的5个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项目自评。

各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凝练育人成效和有益经验,总结形成高质量项目成果,要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自评,对本单位建设项目逐一提出评价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效、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和发展建议等4方面内容,并确定是否推荐为优秀项目。

(二)组织审核推荐。

学校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20%,并在推荐前进行公示。

(三)强化成果使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五大战略任务”,持续深化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充分激发项目育人效能,积极探索文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加快推动新文科建设提质升级。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所有项目均需报送《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书》(见附件1)及《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可附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专家意见、单位意见需单位出具并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2025年1月9日前,各单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及签章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后续报送、审核和推荐工作通过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xwkxm.sdu.edu.cn/login)线上开展,登录系统的账号信息与中期检查一致。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月17日前登录系统填报学校审核通过的报送材料。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2901887,工作邮箱:jxjhhfut2024@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