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号)要求,现就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2021年年度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2018-2022年)》。
二、工作流程
1、各示范中心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阶段性总结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报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hfut.edu.cn;
2、各示范中心于2023年6月8日前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22.27.186.55),完成上述三项材料的上传工作,之后学校将对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学校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填报系统开通后为各中心在系统分配账号密码;
2、各示范中心在系统内上传2021年年度报告后系统才会开启2022年年度报告填报入口;在上传2022年年度报告后系统才会开启阶段性总结报告填报入口。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认真组织示范中心对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见附件1),全面、深入做好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对各示范中心提交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严格把关。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