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与规范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做如下要求:
1、实验室应对实验教学任务进行认真准备,包括仪器设备的调试,实验条件及场地的准备,实验课程的准备等,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对新开实验和本学年首次进行的实验,必须提前试做;平时应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
2、教学实验必须由具有指导实验资格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任课教师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实验教学过程;
3、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接受安全与纪律教育,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在实验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应认真听从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讲解与指导,严肃认真地进行实验操作,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数据记录;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学生操作的过程中,应认真巡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及时给予指导与启发,确保实验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的同时,做好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4、系统实验排课应注意:1)至少提前三天完成系统排课并发布;2)对于跨院进行的实验,双方应提前协商安排实验教学与时间,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学院及时完成系统排课,如需要更改排课院系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3)实验项目中的实验房间可以绑定多个房间(可多选);4)实验排课前须首先进行实验项目的绑定;5)对于合肥、宣城校区开设同一门实验课程的情况,系统排课时,须对同一实验项目创建两个项目(标注实际开课校区)分别进行系统排课,以免造成另一校区无法排课的情况。
5、实验人员的实验工作量将依据系统排课数据进行核算。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及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办法与措施,加强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与监控,确保实验教学质量。教务处将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对全校实验教学进行检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