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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5
来源:

各中心所在单位、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示范中心提交的数据将会被提取进入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数据库),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并对以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及时修正错误数据。

2.各示范中心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实验中心各类基础数据,示范辐射和改革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成效,认真做好2022年度报告撰写工作。

3.各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由学校审核,待教育部发布正式通知后,登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并提交年度报告。

二、报送方式

年度报告(附件1或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k@hfut.edu.cn

三、其他要求

1.对外公开。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请在各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宣传。年度考核报告是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进行宣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01482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