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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来源:

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2022—2025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学校一流学科专业、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共设省级专业建设类、课程与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七个类型。

二、申报要求

1.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研究学校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围绕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改造、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学校将以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面向艰苦行业不在此列。

2. 为了契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求,课程类项目鼓励采取跨学科建设、校企合作共建等形式,鼓励公共艺术类、“四史”类、碳达峰和碳中和等类别课程申报;教材建设项目鼓励一流学科、新兴学科和跨学科门类课程教材、拥有信息化、立体化资源的新形态教材、产教融合类和科教融汇类教材的申报。

3.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对我校本科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党的二十大对高等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项目”限校机关单位申报。

4.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应对标对表项目申报指南,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4)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整改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5.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上报,如不做排序则不接收学院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自2022年12月16日起,申报人可以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报表(因省级质量工程系统升级,申报表只能上传pdf格式,其他材料只能上传pdf和压缩包类型的文档)。网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排序上报(各类计划按项目类型分别排序)。(注:个人账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有问题,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

2.各学院应参照《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人在学校系统完成申报后,无需再到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后续材料报送和上传工作本科生院将代为统一完成。

4.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报送。个人及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中午12: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请各学院(单位)管理员务必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推荐上报。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形式审查表的Excel版与PDF版(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12月26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如下:

省级专业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科(行政楼2号楼207室),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901465,邮箱:jwcjxjhk@hfut.edu.cn

课程与教材建设类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行政2号楼209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2902478,邮箱:xdjyjszxhfut@163.com。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行政2号楼306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902537,邮箱:janehonglee@hfut.edu.cn。

校级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处(行政2号楼308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7,邮箱:cxxy@hfut.edu.cn。

6. 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报书、申报限额和汇总表、形式审查表等申报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7. 学校将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本科生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