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加快推进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新文科项目)的建设实施,实现文科教育真改、新改、深改、实改,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3号)文件要求,现就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1号)认定的新文科项目。(我校获批立项项目详见下表)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预期目标和任务措施,重点检查项目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质量、课程质量、教材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实质效果。研究类项目,重点检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效果。
三、检查流程
(一)项目自查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进展,填写《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
(二)单位审查
请各单位对照项目申报书从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主要存在问题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项目建设整体进展情况报告与单位审核意见。
(三)学校复检
在单位审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检。
(四)结果反馈
各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将在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xwkxm.sdu.edu.cn/login)上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对部分优秀项目进行公开展示,对成效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或撤项。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单位要求时间填写完成《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提交管理单位。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项目建设整体进展情况报告WORD版,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2)WORD版与扫描PDF版(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发送至邮箱jxjhhfut@163.com。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月4日—1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将中期进展报告的PDF版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并提交。
(三)学校将于2023年1月1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向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报送中期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请各管理单位切实重视新文科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新文科项目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总结,发掘典型经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科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65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