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教育部为了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而设立的最高级别奖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组织申报。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鼓励推荐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成果;本科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20%。
2.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一经发现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3.各单位要积极争取行指委、教指委等专家组织的推荐指标,并将专家组织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18226175991@163.com。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并按安徽省教育厅规定的指标限额推荐。拟推荐成果将通过安徽省教育厅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样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 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3)的要求,于9月26日17:00前提交《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五份)至教务处(行政2号楼207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8226175991@163.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0551-62901465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