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4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部分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精品课程、线上课程(原MOOC)、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示范金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另文通知;非课程建设类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大类。其中: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本次继续开展阶段检查,符合结项条件的国家级项目报学校后,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教育部有关要求组织结项验收。所有延期未结题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必须结项验收;所有到期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项验收;所有未到期的省级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学校重点检查和各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单位要制定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与实践教学等。各单位应严格规范项目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杜绝“放水”验收,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审查。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各单位需报送的电子材料包括(相关模板见附件2-5):
(1)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的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附件2);
(注: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题报告填写附件2.1、省级教学研究类结题项目填写附件2.3、其他省级结题项目填写附件2.1、省级中检项目填写附件2.2、校级结题项目填写附件2.5-2.6);
(2)各单位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附件4及附表5,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已到期需结项项目拟提交验收的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其中每个学院遴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的先进典型材料至少1项上报学校,学校将从中遴选推荐报送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在高教处官网集中展示,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校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5)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报告和整改方案(上传系统前需经本单位、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报告见附件2.4);
(6)校级创新创业精品课程项目需填写课程开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7)。
2.本次材料报送实行无纸化:
(1)项目自查材料
各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59)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国家级项目未加入系统,相关阶段性检查/结题验收电子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指定邮箱。
(2)单位检查材料
各单位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在“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完成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材料的系统提交和中检审核、验收审批工作,之后系统将关闭提交、审核功能。项目负责人如账号或密码遗失,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
本通知涉及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电子材料:汇总表(Excel+盖章扫描件)、整体执行情况报告(Word+盖章扫描件)、国家级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如有)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6月6日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2022820008@hfut.edu.cn;
各单位可于2025年6月4日前,遴选推荐本单位先进典型材料发至邮箱2022820008@hfut.edu.cn,学校将择优推荐1-2个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项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各单位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 (省级、校级项目申报指南) 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增加申报基数,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单位,将调减申报基数。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六、各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级专业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与管理科,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901187。
一流教材建设项目:课程教材建设科,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62901187。
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项目:教学发展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902537。
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创新创业教育教研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7。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