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就落实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其中第1-18周为教学周,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落实本科教学任务时间节点
本学期校历第6-8周:确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第9-15周:教务处和各学院分阶段进行课程表编排,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平台必修课、公选课、慕课由教务处负责编排,各年级专业课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编排。
第16、17周:教室调整,置课,整理、发布电子版选课材料(学校平台必修课、公选课、慕课由教务处负责,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
三、具体要求
(一)教学执行计划审核
下学期执行计划异动网上开放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0月22日,各学院要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各年级分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名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据此下达教学任务书。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二)教学任务落实
学校平台必修课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打印下发到相应的开课单位;各年级专业课教学任务书由各学院打印下发。教学任务原则上落实到课程归口单位。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遵循排课优先级:学校平台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选课、慕课,学校平台必修课优先锁定时间,专业课避让学校平台必修课冲突。
2. 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课程安排应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应考虑到教师的外出进修、培训、跨校区上课等因素。对跨合肥、宣城两校区都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要提前做好各校区的时段规划,及时与教务处进行沟通,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体教学进展。
3.任务填报要详细。要做到时间(起止日期应以课程学时均衡为前提)、地点(是否使用多媒体)、教师三落实,有外出进修、跨合肥、宣城两校区教学的老师要备注详细信息。所有课程必须选择设置是否置课,且在选课人数上限填写时需要适度扩容。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该由一名老师单独完成授课。如确需两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应在教学任务书中明确标注每位教师授课的起止周次。特别要注意,有多名教师授课的,在教学系统任务填报授课教师信息时,应全部在“主讲”一栏填报。
4.通识教育选修课鼓励多开设。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目录,积极组织教师开设足额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特别是“四史”课程和美育课程,以缓解学生因部分类别、部分校区课程资源短缺而选修课程困难的局面。
5.考试周时间要充分利用。在考试周安排上,原则上各年级、专业应在考试周内安排2门以上课程考试,个别专业如因受到实践性环节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考试周安排考试环节,学院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6.严格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除出国、病休、外派等特殊情况外,学院所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含在机关任职的“双肩挑”人员)每学年均应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将在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中体现。
7.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开课单位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尤其是面向所有专业开设的基础课开课部门务必严格按期报送,如因反馈滞后延误全校整体排课工作,相关情况将纳入院系年度工作考核。
(三)课程编排
课程编排时,必须以有利于学生培养为出发点,依据均衡排课原则,充分利用教室资源,科学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其中32学时以内的短课时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前半学期(1-9周)或后半学期(10-18周),不允许跨半学期授课。学院要严格把控学期学时平衡,确保前后半学期开课课时均衡。
各学院在编排各年级专业课课表时,以2节或3节为一单元,不安排4节及以上连上课程,其中3节连排课程仅可安排在7-9节。各专业增加1-2节时间段的课程编排使用率,学院排课不能特意规避1-2节排课时间,确保每日排课课时均衡。周三下午、晚上和周日原则上不允许排课。
全校课程编排结束后,统一给各学院开放1-2天时间进行个别课程微调整,排课系统关闭后将不予更改。后期如有上课时间、地点、授课老师变动的,均需在教学系统上按调停课流程进行申请审批,原则上不接受线下调整。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做到细致、周密,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准确。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教学单位业绩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