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风气,学校将在期末考试周期间开展校院两级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贯宣
学院应在全院师生中深入宣贯《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和《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确保监考教师履职尽责、学生诚信应考。
二、明确考前、考中、考后监考教师工作任务和要求
1.主考、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主考、监考教师共同随机调整座次。
3.监考教师检查桌上物品,清空桌洞。
4.监考教师明令学生上交手机等各种电子设备、智能穿戴设备,严格执行到位。一旦查获,认定为“作弊”处理,评奖、评优和推免资格一票否决。
5.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任务,考中积极巡考,提前杜绝作弊行为。如因监考教师监考不力,影响考试公平,将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C7类教学事故进行级别认定和处理,分别为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对评奖、评优、职称评审资格产生重大影响。
6.对于不服从安排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
7.若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合理裁决、保留证据,如实记录、及时上报。
三、巡考安排
1.各学院根据学院行政所在校区,7月6日上午12:00前,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并在巡考期间加强对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的核查。
屯溪路校区:主楼一楼前台(电话:62901682);
翡翠湖校区:翠五教106室(电话:63831157)。
2.请学院严格按照考场安排领导班子巡考,巡考安排请于7月6号上午12:00前报教务处质量评估科备案。教务处全体成员及校级督导组全体成员将开展线上线下巡考工作(巡考安排表见附件)。一旦发现考场异常情况,将直接和学院巡考第一时间联系处理。
四、严肃考风促学风,请学院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此项工作会常态化开展,是学院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8,邮箱:heyiwen@hfut.edu.cn。
教务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