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排考计划,由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安排在第12周的课程考试已经确定时间、地点(见附件),并分别于教务工作群、本科生院教务处网站和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须按照《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合工大政发〔2020〕120号)(http://jwc.hfut.edu.cn/info/1140/3070.htm),认真做好考试命题及试卷送印工作,同时落实监考、巡考等任务,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须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学风和考风建设,杜绝作弊行为;
3.各学院教务员及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并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网上录入和核对工作,请任课教师按时提交成绩;
4.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作弊、违纪行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教师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将统一由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负责处理。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