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类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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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落实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名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

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其中,国家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和校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两类。

三、选题来源

1.科教融合项目。依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将课题分解细化为子项目,由课题组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可自选学生组建项目团队。建议此类项目立项数不低于学院指标总数的60%。

2.产教融合项目。在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中均设立,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对接企业,将企业真实问题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并推动合作命题转化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赛道命题(可参考附件1)。此类项目学校不予资金资助,建议联动企业予以支持。

3.赛创结合项目。鼓励大创项目与各类高水平竞赛相结合,重点引导大创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4.自主选题项目。在教师指导下自拟的发明、设计、创作、社会调查等探索性研究课题,以及来源于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等。

四、进度安排

1.申报立项(2026年11-12月)。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学生联系指导教师、开展选题、组队、文献查阅与课题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审核、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复核、公示后按校级立项。

2.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2027年4-6月)。学校发布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通知;学院组织项目评审答辩、排序并公示;学校根据校级立项数量和项目质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并公示发文。

3.中期检查(2027年11-12月)。学校发布中期检查通知;学生提交中期报告及项目成果;指导教师审核、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学校审核并公示中期检查成绩。

4.结题验收(2028年3-5月)。学校发布结题通知;学生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和学校组织结题答辩,并公示发文。

五、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日制在读非毕业年级的本科生申报。每名本科生同一年度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或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可主持省级、国家级项目;曾因个人原因终止项目的学生,原则上次年不得申报新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为个人或团队(1~5人);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须为团队(3~5人);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须为团队(3~7人,成员可含在读研究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组建团队。

3.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

4.选题来源为产教融合项目的,实行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5.创业实践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创业实践基础,项目团队须对成立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并拥有已产生项目成果的控制权,申报时须随申报书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专利获批等佐证材料,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6.优先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附件2);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的项目;来源于行业龙头、专精特新等企业真实问题的项目;以及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重点培育项目。

7.项目立项后,学院需组织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六、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门户-大创系统”进行申报,按项目类型分别上传《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1)、《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2)或《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3)。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学校分配指标推荐(附件4,产教融合项目不占指标)。12月16日前,各学院将推荐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大创系统导出,附件5)以及《产教融合项目汇总表》(附件6)(如有)Excel和扫描签章PDF版发送到邮箱cxxy@hfut.edu.cn,宣城校区发送至2315368807@qq.com。学校组织审查后确定校级立项名单。

七、相关政策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创项目实施情况是学院年度业绩考核、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教育部审核评估的重要观测指标。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完成申报指标,引导学生尽早规划、高质量开展项目研究。

2.鼓励参与过大创项目、特别是通过大创项目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前期基础上继续申报,开展更深入的研究,学校将持续予以支持。

3.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终止,否则取消项目组下一年度申报资格。项目指导教师、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及其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不可抗力申请变更,须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征得指导教师、申请变更人、被变更人、涉及变更人的同意,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

4.鼓励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须标注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National Training Program of Innovation for Undergraduates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5.学校将依据各学院大创项目的立项情况、成果产出、结题情况等对大创组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学院将予以奖励。

合肥校区:叶老师,0551-62901107,行政2号楼308室

宣城校区:王老师,0563-3831359,行政楼215室

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