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类

关于开展首批合肥工业大学创新空间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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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创新实践育人体系,深化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提升完善“多区多空间”、“多院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实践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校级创新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本次校级创新空间认定,旨在遴选一批依托学院建设、特色鲜明、运行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成果突出的优质创新实践平台,重点侧重人工智能融合、学科交叉创新、产教协同育人方向。通过挂牌认定、示范引领的方式,整合校内优质资源,促进经验交流与资源共享,打造学校本科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

二、认定条件

1.空间场地。拥有相对固定且独立的创新创业实践场地,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米。场地内外部环境优良,配备满足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的基础硬件设备,可支撑竞赛培训、专创融合课程教学、科研训练、学术研讨、成果展示、项目孵化等教学实践活动。

2.运行机制。具有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有明确的负责人、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及管理服务体系。所在学院能为空间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空间的正常运行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每年培训一定规模的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新创业教育及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

3.创新成效。近两年内依托空间取得了一批有示范性、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高水平论文、专利、学生创业项目孵化等。尤其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培育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团队,在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素养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对照认定条件,认真梳理现有创新实践平台建设成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创新空间认定申报书》(附件1),并附空间照片、活动开展照片、部分重要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审定。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开展实地考察,结合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首批校级创新空间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正式授牌认定。

四、基本流程与政策支持

1.请申报学院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xxy@hfut.edu.cn。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创新空间认定工作,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全面梳理现有创新基地、创客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平台的育人成效。结合此次申报认定,系统谋划创新空间的建设规划,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

3.首批创新空间认定并授牌后,学校将结合相关政策,给予创新空间全方位支持,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学校创新文化氛围。同时,结合空间未来建设规划,学校相应进行验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叶老师,电话:0551-62901707,0551-62901107,地点:行政办公二号楼308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