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确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实验排课信息的系统填报,并于4月30日前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实验管理模块完成发布(未发布的实验排课将不计算实验工作量);
2、 对于跨院系进行的实验,院系间提前沟通,协商确定实验排课的院系(需要更改排课院系的请与教务处联系),原则上由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学院完成系统排课及发布;
3、 需使用屯溪路校区主教七楼公共机房上实验课的教师,填写《公共机房申请使用计划表》(附件1),单位汇总加盖公章后于4月24日前报教务处。上课所需安装的软件,请在“备注”栏说明。机房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425。
4、 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排定的课表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课,请任课教师填写《实验调课申请表》(附件2),经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至少提前一天送至教务处(合肥校区送至行政2号楼206室,宣城校区送至行政楼215室)。
二、其他事项
1、根据上学期学校教学实验室核查情况,目前实验排课系统内已完成实验房间信息的更新,如有新增实验房间,请填写《实验房间信息表》(附件3),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完成系统添加;
2、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实验室应做好实验开出记录本的填报,年终实验人员实验工作量的核算将根据需要对实验开出记录本进行检查。
3、排课时间注意错开校定平台课排课时间、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国家法定假期等时间。宣城校区需注意避开春季运动会及晚上考试时间。
4、学校将根据实验排课信息组织检查。
5、实验课编排以及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解决。联系方式如下:
合肥校区实践教学科:张老师,0551-62901482
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徐老师,0563-3831359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