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毕设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合工大政发〔2023〕53号)(以下简称抽检细则)和总体工作安排,现就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遴选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5-7人);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不含在3人小组内)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二、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管理
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答辩资格,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
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由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毕业论文,由答辩委员会安排交叉评阅。鼓励答辩论文评阅工作采用盲审制度。论文评阅结果不合格的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由学院教学指导和督导委员会组织二次评阅,若二次评阅仍不合格,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参加二次答辩:未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论文查重重复率超过各专业规定比例;论文质量达不到基本要求;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原则上在一次答辩结束一个月后,由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答辩时间和具体形式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专业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三、答辩时间安排
各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2024年6月3日前全部结束,请各学院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答辩,并于5月20日前在系统里填报学院的答辩计划安排。
四、校级答辩及论文抽检工作安排
1、校级答辩
学校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中,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校级答辩。合肥校区定于2024年5月29日在屯溪路校区举行,宣城校区定于2024年5月31日在新安学堂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学生的答辩成绩。
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或主要内容,各2份,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合肥校区送交至实践教学科(屯溪路校区二号行政楼206室,电话0551-62901482),宣城校区送交至校区教务办公室质量监督科(行政楼215室,电话0563-3831359)。其他要求参看校级答辩注意事项。
2、学校论文抽检
根据抽检细则,学校将抽取不低于10%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名单另行下发。各学院按照抽检细则要求,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本年度,学校将抽取部分抽检论文进行校级检查,论文及附件材料请于2024年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sjjxk@hfut.edu.cn(每份论文材料打包并以“专业+学生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学院毕业设计抽检论文”)。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本年度,所有抽检论文将同时进行AIGC检测,指导教师应参考检测结果对学生论文进行有效指导。
五、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均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学院严格把关,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及学生成绩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本人申请,经院、系同意推荐。各学院可推荐名额见附件2。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要求
各学院应组织公开答辩和集中评议遴选,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名单,须按专业排序推荐。推荐条件如下:
(1)选题科学,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2)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参考)价值;
(4)总评成绩不低于90分(含90分),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例不超过10%。
2、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要求
拟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应为指导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我校在岗教师;认真落实校、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职责,过程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所指导的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成绩显著、收效明显,且其中至少有一篇获得优秀成绩。
3、报送材料和时间
报送方式:本次评选材料实行无纸化报送。请各学院汇总收集以下要求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hfut.edu.cn。
报送内容:
(1)拟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材料: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版;
2)论文简洁版(格式见附件4)word版;
3)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
(2)拟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提交材料:
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6)报签字盖章扫描版。
报送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前。
学校将对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最终结果,并将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和成果展示。请各学院认真评审。
六、其他
学校将成立由校督导组、学院专家、本科生院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的质量检查。
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出口关,加强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学院总结包括抽检工作实施情况)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在管理系统的“工作总结”模块内完成上传。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