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
合工大教务函〔2018〕26号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成绩更正管理办法
课程成绩是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定,是学校对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既要保障任课教师评卷的严肃性,又要保障学生的权益,确保成绩评定无误。为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及更正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绩更正原则
(一)未经申请和审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提出更正申请
1.学生成绩评定确有错误的。
2.任课老师成绩录入错误的。
(三)成绩更正时间原则上控制在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至下学期第8周前。
(四)教师申请更正学生成绩,教务部按规定同步启动教学事故调查程序。
二、成绩更正程序
1.任课老师根据成绩复查的情况,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成绩更正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附更正后的试卷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报告、实验分析报告、考勤表等),送交学生注册中心核验。
2、学生注册中心成绩更正执行人进行核验,监督人复验,并提交教务部质量办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申请由学生注册中心成绩更正执行人予以成绩更正,更正材料编号存档。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成绩更正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