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颁布新的大学英语教学课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实行分级教学。
2、我校大学英语基础课程分四个级别开设,即一、二、三、四级。每级的学习时间为一学期,记4学分。每个级别考核合格者获得规定学分。
3、按四年制本科教学进程安排,一般本科专业应在二年级基础教学阶段内达到学校英语四级要求,艺术类专业、少数民族班和体育特招班学生从预备级开始在二年级基础教学阶段内应达到学校英语三级要求。
4、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具体步骤为:新生入学后,根据高考英语成绩进行分级,按级组织教学。其中:
预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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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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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少数民族班和体育特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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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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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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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本科生从一级开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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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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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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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成绩按“通过”登录,并标注“免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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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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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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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成绩按“通过”登录,并标注“免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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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级教学采用动态管理,根据学期成绩,成绩优秀者可以申请跳级。
6、大学英语课程采用滚动分级教学,不须参加选课。学生所在班级的具体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下发到学生原所在的英语教学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必须参加重修。课程重修必须先行选课。每学期均安排英语各级重修班,其开课规则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在南校区开设,第二学期在新校区开设。
7、根据教育部有关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文件精神及我校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实行学校英语四级教学与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分离的办法,即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与否同学校英语预备、一、二、三和四级课程学分的获取无关。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自2005级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