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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课表安排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6    点击量: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课表安排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自2014年6月23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共四周时间。
各学院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学校“关于发布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安排指南暨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落实第三学期教学任务,编制课程表。要求各学院分专业、分年级、分周次编制相应课表,原则上精确到2小时,确保切实可行。
落实各相关课程教学进度时要避开工程训练、电子实习等校定课程,时间松紧适度,保证学生的合理负担。所有教学任务应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确保第三学期教学有序、有效实施。
学院安排教学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机房、教师等实际情况,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凡跨学院开设的第三学期课程(含实践教学),必须事先与相关学院协商,并征得同意(需上交书面认可),确定可行后再实施。
受交通条件和后勤修缮的限制,所有一、二年级的第三学期教学任务,原则上要求在翡翠湖校区进行,因实验教学设备或场所在屯溪路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须上报教务部。
鼓励各学院互相交叉、互相支持,资源共享。
附:课程表格式
 
 
 
学生注册中心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2013-2014第三学期课表(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