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缓解因教学计划调整、多校区办学等因素产生的教学资源欠缺和排课困难的现状,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现就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1-10周、12-19周为教学周,第11周、20周为考试周。
二、时间节点安排:
本学期第10-12周制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下发教学任务书并落实教学任务;第13-15周完成各年级课程表编排;第16周印制课程预告等选课材料(一、二年级由注册中心印制,三、四年级由学院印制),并发放各教学单位组织落实;第17-18周学生进行教学第一轮、第二轮选课。
三、具体要求:
1.教学执行计划制定:各学院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要认真制定教学执行计划,核对课程学时、学分,明确起止周次,于本学期11月20日前将各年级分专业纸质教学执行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生注册中心,学生注册中心将据此下达教学任务书。
各学院制定执行计划时,要严格按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计划异动手续,经教学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一、二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学生注册中心打印下发到相应的开课单位,三、四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各学院打印下发。教学任务原则上落实到课程归口单位。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于下学期有外出进修、培训计划、跨校区开课的教师,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体教学;应做到时间(起止日期)、地点(是否多媒体)、教师三落实;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应注明教室类型,根据教室容量和课程类型合理注明分合班。
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如个别教师在排课方面有特殊要求,应在教学任务书中予以注明,尤其是在宣城校区、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都有教学任务的老师,应在任务书上详细注明,学生注册中心将根据排课原则,在学生利益不受影响和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安排上课时间,课程表排定后将不予更改。
教学任务书应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送学生注册中心。教学任务不能落实的,应在任务书上注明原因,经分管院长签字后上报。
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所列的课程目录开设足额的选修课程,以缓解通识教育课程学生选课困难的局面。
3.课程表编排原则:以均衡排课、科学排课的原则为指导,在课程表编排时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均衡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均衡排课:教学周内每周、每天安排的课时要松紧适度。一般要求通识必修、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等32学时及以上课程贯穿全部教学周排课;
(二)科学排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主干课程应安排在学生精力充沛的节次。按照周学时2或4节排课;
(三)考试周安排:要确保每个考试周内各年级、专业均有2门以上课程考试,个别专业如应受到实践性环节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考试周安排一定量考试环节,学院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做到细致、周密,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和准确无误。
教务部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