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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部分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本科专业

3.一流课程

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含重点和一般)

6.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8.教学成果奖

8-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8-2重大教学成就奖

9.其他校级项目

9-1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

9-2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化教学改革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研究学校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项目(学校将以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已在省级、校级相关项目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同级别项目每年只允许申报一项。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上报,如不做排序视作放弃学院申请资格。其中部分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限报1项,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限报1项(2018年度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坛新秀可完善材料再次申报2019年度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占学院限报指标。其中学校推荐上报省级教坛新秀数量占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总指标数一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限报2项(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列,不占推荐限额),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限报2项,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限报1项。办学实体在宣城校区相关人员归到专业所在学院申报,为了支持宣城校区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请学院在遴选时予以适度倾斜扶持。

4.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从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部分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为避免各位负责人重复填报申报书,除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外,其余申报书采用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格式,最终立项项目类型、级别以批文为准。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自2019年10月30日起,各位老师可以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具体地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排序上报(每个项目的推荐排序是在学院申报所有项目中的总序)。(注:个人账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有问题,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

2.各学院应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为与省厅项目申报保持一致,学校通知附件中的申报书特沿用省厅附件排序。

3.各位老师在学校系统完成申报后,无需再到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后续材料报送和上传工作教务处将代为统一完成。

4.个人及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中午12: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请各学院(单位)管理员务必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推荐上报。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7:00。所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一份,需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其中3.一流课程、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化教学改革示范项目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行政2号楼306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2902478。

其余类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办,行政楼2号楼211室,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62902981。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