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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3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420日前完成。为确保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做如下通知: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明确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应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面检查与督导。

2.各学院要成立57人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下设检查/答辩小组,并在毕设管理系统的中期检查(答辩)模块内完成中期检查/答辩安排的填报。

3.进一步强化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辅导力度,加强对学生的督导,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严把教学质量关。

4.各学院应将检查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反馈至学生及其指导老师,并提交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和自查表,工作总结应包括中期检查工作安排、检查方式、总体实施情况、问题总结及后续工作计划等。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立足于所在专业领域的理论或实际工程问题,难度适中;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是否按要求完成;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和阶段任务完成质量;

5.指导教师对学生辅导力度情况,学生出勤及精力投入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情况。

三、其他

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word文档)、自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于430日前打包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上传模块:中期检查(答辩)-中期工作检查(按学院)】。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