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学校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共设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产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等十个类型。
二、申报要求
1.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研究学校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项目(学校将以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面向艰苦行业不在此列。
2.申报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同类型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主持申报一项质量工程项目,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申报人有“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未结题者,本年度不允许再次作为主持人牵头申报,仅可作为参与者参与本年度项目。
3.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上报,如不做排序则不接收学院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自2021年11月1日起,申报人可以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报表。网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排序上报(各类计划按项目类型分别排序)。(注:个人账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有问题,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
2.各学院应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人在学校系统完成申报后,无需再到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后续材料报送和上传工作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将代为统一完成。
4.个人及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中午12: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请各学院(单位)管理员务必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推荐上报。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7:00之前。所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一份,需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其中:省级一流专业、一流师资(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科,行政楼2号楼208室,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联系电话:62902981。
省级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产业学院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号楼206室,联系人:张老师 黄老师,联系电话:62901482。
省级一流课程(含一流教材)、校级信息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行政2号楼209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2902478。
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行政2号楼306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902537。
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处,行政2号楼308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7。
省级高水平导师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行政2号楼321室,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62901623。
6. 2021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报表、申报限额和汇总表,一流师资项目形式审查表等申报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