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认真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请学院按照要求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二、答辩时间安排
各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2021年6月7日全部结束,请各学院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答辩,并及时在系统里填报学院的答辩计划,学校督导组会根据学院的答辩计划安排检查工作;各学院需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落实各项过程记录与管理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各部分成绩加权后产生,录入系统。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均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学院严格把关,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及学生成绩择优推荐,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优秀设计(论文)申请书(附件4),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后提交电子版(需有签字盖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本人申请,经院、系同意推荐的情况下提交优秀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需有签字盖章)。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分配名额见附件1,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见附件2。学院申报优秀的材料包括:《2021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3)、学生本人优秀设计(论文)申请书(附件4)、教师本人优秀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5)、学生论文,以上四份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以上各项评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电子档发至邮箱:jxbgshfut@163.com。
五、调查学生满意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调查,了解学生对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的满意度,了解学生对能力提升的自我评价等信息。
六、工作总结
指导教师、专业、学院应认真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填报。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