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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类项目进行2020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2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 〔20212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 〔202146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0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进行2020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化教学改革示范项目、合肥工业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示范项目、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

1.省级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2.校级课程项目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标准》。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系统提交

各单位根据《安徽省级质量工程暨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类项目2020年度检查验收汇总表》(见附件)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并于20215923:59前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完成系统提交和审批工作。

课程建设类项目材料模板见附件,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为PDF版上传。项目负责人如账号或密码遗失,请联系各单位管理员。

2.其他电子材料

各单位将电子材料(课程类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汇总表、国家级项目阶段性检查材料、先进典型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学院+课程类项目2020年度检查验收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18:00前发送到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邮箱xdjyjszxhfut@163.com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课程类项目在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学校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重要依据。

2.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确有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2014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作撤项处理。

3.部分课程类项目(MOOC、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此期间必须完成课程制作并上线;课程运营期1年,此期间必须将课程应用于实际教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62902478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