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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本科人才培养部分)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4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人才培养部分)年度建设经费申报额度分配暂行办法》(合工大本科生院函[2020]3号)已于近日发布。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本科人才培养部分)申报工作,各学院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人才培养部分)年度建设经费申报额度分配暂行办法》的内容要求,在充分考虑专业发展、专业评估认证、新专业建设、既往项目建设成效等因素的情况下,按照注重绩效、当需急需原则进行合理规划,按照申报限额进行申报。具体申报金额参照附件:2023年度各教学单位申报限额一览表。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集体决策,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于2020年8月7日之前将申报项目资料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jxbgshfut@163.com;如已提交过,请根据此次补充通知重新审核本单位2023年的申报项目,按申报限额重新提交申报,申报时务必包含本院项目的排序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