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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6    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启动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上述文件精神,2020年推免生工作继续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上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并将推荐环节和接收环节分离。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下达我校2020年推免名额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以上两类名额均可用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可)。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可向包括合肥工业大学在内的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推荐。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校推免生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梁樑

副组长:陈鸿海

成员:陈翌庆刘心报张宝李军鹏黄景荣

田合雷武国剑卢素改陈发祥吴文涛

2.学校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和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学工部协同,纪委负责监督。

3.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需成立由学院(单位)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均简称“推免小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相应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遴选工作。

4.各学院要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计划

创新实验班名额分配到班级,其余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宣城校区各专业名额单独分配到宣城校区学生所在专业、计划单列,不得与合肥校区同专业打通使用,只是总数计入所在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由符合相关条件学生自由申报,不分配到具体学院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计划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表》(附件五)。

四、推荐程序

1.教务处公布《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各单位根据《推荐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附件一,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保持政策延续性,沿用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方案,由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2.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二,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

3.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各单位推免小组根据《推荐通知》、《暂行办法》及学院现行的推荐办法和排序规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本单位名额的1.1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名额范围内的人选按专业排序,无需按学院排序超出名额范围的替补人选需按学院排序),在单位内进行公示。选拔过程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推免GPA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5.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报送教务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推免系统,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7.接收阶段开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

8.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9.宣城校区所有专业推免生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负责。

五、进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9月6日

学校发文布置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系统中推荐办法上报、推免生名单上报、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推免招生目录上报、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等功能开通。

9月10日前

各单位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方案和现行推荐办法(含排序规则)至教务处教学办公室。

9月16日前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进行宣传、推免GPA计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完成公示后,将推免生的《资格申请表》和成绩单纸质版、《推免生名单》(附件三)纸质版(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办公室。原始工作记录材料学院留存备案。同时报送本学院或单位联络员联系方式。

9月20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核,在校园网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推免系统。

9月22日

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注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9月25日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推免办法上报、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推免招生目录上报功能全部关闭。

9月27日

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关闭。

六、具体要求

1.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小组的作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个人意志干扰。学院充分落实和发挥专家审核小组作用,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责任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公开,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符合哪几项推免条件、推免GPA排名、推荐顺序、推荐理由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

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推免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全部责任,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推免小组应及时、认真地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不允许将不经处理的问题直接上交学校。如确实存在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需推免小组组长与教务处进行沟通处理。

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一律在分配允许的名额范围内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严禁多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它

1. 对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资格申请表》需在计算机上填好后,双面打印;

(2)学生成绩单。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员统一从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负责推免GPA审核、签字、盖章,其中推免GPA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统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

(3)因获奖、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条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复印件(原件学院留存);

(4)上述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

2.系统报送均由教务处教学办公室负责,地点:二号行政楼209室;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3.请各单位推免小组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避免名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