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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2013学年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9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确保下学年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就编制2012-2013学年教学执行计划的若干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2012-2013学年(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各学期分别为18+18+4周,其中长学期第9周、第18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教学任务。
2. 各学院(部)在编制执行计划时,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进度,充分考虑期中考试周前后课程教学任务均衡,做到松紧适度,并确保期中考试周内各年级、专业均有2门以上课程(含公共课)结课考试。
3. 编制计划时应详细填写起止周、使用教室类型等信息。应充分考虑实验室、机房、教师等实际情况,合理利用教学资源
4. 学生注册中心下达教学任务时按课程归口下发,由归口学院指派任课教师,凡不能安排的须说明具体原因并由教学院长签字。
5. 各专业一、二年级公共课教学执行计划由学生注册中心统一编制并下达教学任务。
学生注册中心将于近期开始下达教学任务书、编制公共课课表等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2012年5月4日前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12-2013学年专业课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并按样表格式(见附件)将纸质版报送学生注册中心。
 
学生注册中心
2012年4月19日
附件1:附件:教学执行计划(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