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内容
1、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2、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
二、 统计数据时间节点
2012~2013学年
三、 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将统计数据在2013年11月12日前交学生注册中心汇总。要求,有数据,有文字分析(纵横向比较)和说明。
附件:教授上课统计表
学生注册中心
2013年11月6日
附件:2012~2013学年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学单位
填表人 教学院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