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科及研究生放假时火车票优惠卡的正常使用,我中心定于2016年11月28日起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2016级新生优惠卡可购四次车票,无需充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规定:学校应严格按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4次录入优惠次数,铁路客票系统核定学生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和学生每年可享受的优惠次数。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学校要在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使用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按照安排的时间,到学生注册中心进行充磁。
3.各学院充磁的时间安排:
仪器学院、材料学院: 11月28日上午
电气学院、建艺学院: 11月28日下午
机械学院、生医学院: 11月29日上午
机械学院、软件学院: 11月29日下午
土水学院、资环学院 : 11月30日上午
电物学院、数学学院: 11月30日下午
管理学院、食品学院: 12月1日上午
马克思学院、经济学院: 12月1日下午
计算机学院、汽交学院、工研院: 12月2日上午
化工学院、外语学院、微电子学院、科研院:12月2日下午
4.教育部严格控制各高校磁条总量,请各位同学保管好磁条(学生证)。部分遗失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也可在上述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申请补办。但由于学生购票的相关信息已录入铁路客票系统,通过补办磁条的方式并不能增加优惠购票次数,特此提示。
5.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提高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加大对学生使用优惠卡购买火车票的宣传力度,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及时通知各班级按规定的时间到学生注册中心充磁,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学生注册中心地址:
翡翠湖校区:综合楼南楼一楼
屯溪路校区:德园餐厅三楼
学生注册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