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课程负责人: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00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合工大本科生院函〔2020〕2号)等文件要求,批准2020年度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获批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见附件1)需依据申报书填写相应的任务书(见附件2)、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建设周期一年。
二、社会实践课程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习热情,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方式学习,在学习中感悟、体验和实践。以培养学生社会实践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三、社会实践“金课”课程应为纳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围绕社会实践课程的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合理设计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精心编排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充分应用已有优质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将社会实践活动与课程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四、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结题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教学设计样例说明(课程负责人签字。)
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
2.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学院盖章。)
3.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课程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4.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
提供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单位;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五、项目管理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00号)进行。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费实行预算制,课程负责人必须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批复预算的开支范围、标准和项目研究进度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费用。
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和方案,经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负责人将任务书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任务书做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按照教育部申报要求,课题组成员(含课程负责人)不能超过五人,任务书中课题组成员信息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不能新增,否则另附说明,届时作为专家审查依据。
七、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八、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单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实践“金课”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九、请课程负责人于2020年6月29日00:00-7月5日24:00将本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的任务书(附件2)、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社会实践“金课”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上传至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59),任务书及项目经费预算表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届时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预留足够的时间组织专家论证,各位课程负责人及各单位管理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前上传及上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