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本科教育阶段达成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目的与教学要求
(一)教学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训练,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进行研究、开发、创作、设计的初步能力,包括选题、文献检索与阅读、开题、方案制订、实验设计与操作、研究结果分析、调查研究、信息技术应用以及论文或研发报告撰写等能力;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培养学生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并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二)教学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为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奠定基础的专业训练。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设计及分析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
二、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
(一)教学组织管理主体及职责
在学校领导下,教务处与学院共同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组织工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采取校院两级管理原则,学校管方向、框架、检查、提出指导意见等宏观工作;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及标准并执行。毕业设计启动、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由学院自主安排,但启动时间不得迟于第七学期(或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0周。学校对照标准进行抽查。
1.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性规章制度。
(2)协调解决有关疑难问题。
(3)组织专家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督促工作进程,检查工作投入情况和工作成效。
(4)组织专家评估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工作质量。
(5)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表彰先进管理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2.学院职责
(1)制定教学标准。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标准、评分标准等。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格、质量(难度)及进度等做出明确规定,例如题目难度、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文献阅读及综述报告字数、工程设计要求及图量、论文的字数等要求。至少应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①选题标准。学院制定每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标准。标准既要合理又要科学,既有负面清单又有正面做法。负面清单要明确哪些内容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如:不能以综述性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
②开题报告标准。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开题报告标准,例如要明确开题报告填写哪些内容。
③过程管理标准。过程管理强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学院在学校统一要求下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加强过程管理,如:工作日志标准中规定工作日志填写内容和次数要求。
④中期检查标准。学院统一制订中期检查标准和要求。中期评估主要由指导老师来完成,要求内容在日志中清晰填写,具体检查方法由学院自主决定。
⑤毕业答辩标准。学校只提出最基本要求(如至少要有开题、中期检查、答辩三个日志)。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要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最终成绩评定中的比重,注重立德树人、能力导向、创新创业在培养过程中的体现,不允许只根据答辩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学院要按照标准提供支撑条件并检查和改进落实过程,教师按照标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活动。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各专业学生能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完成学分要求;制定系、教研室的工作职责;制定指导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办法。
(3)实施全程管理。毕业设计启动、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工作由学院自主安排,但启动时间不得迟于第七学期(或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0周。学院制订本院工作计划;组织拟题、审题、选题与开题;检查监督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落实;组织答辩、成绩评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校外联合指导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任务量、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校外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5)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采集、分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习效果,总结工作,制定改进措施;按专业进行文件资料归档。
3.指导教师职责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制定指导方案。
(3)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教育学生恪守学术诚信,及时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向学院申报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4)严格落实教学要求。按照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与教学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主动创新精神以及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5)确保指导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指导的次数与时间,及时检查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做好工作日志;每月进行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导;定期向学院(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6)对于校内外联合指导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检查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并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7)认真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审查定稿毕业设计(论文),审查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实物作品、论文等;审查答辩资格,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承担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单位合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8)撰写年度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工程类专业还应就指导学生对复杂工程问题以及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1.各学院应选聘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认定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资格。
2.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应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行业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形成正式聘任文件。同时选派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协同指导、掌握进度、监控质量等工作。
3.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少数专业确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指导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8名。指导教师由选题环节双向选择确定,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换。
(三)教学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分为前期准备、研究与设计、论文撰写、考核与评价、总结与归档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组织准备: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宣讲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并完善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2)征集课题:向教师征集课题;受理学生自拟课题申请。
课题征集注重兴趣驱动,鼓励学生自拟课题。
①学校鼓励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者,结合自己的兴趣和已有的研究基础,自拟课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只要符合学院相应的选题标准,学院应优先支持学生的自拟课题。
②鼓励学生到校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结合生产实际选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可选择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导师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
③学生自拟课题的科学合理性、企事业单位导师指导的资格等由学院进行审核。选择校外导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须配备相应的校内导师,联合完成学生的指导工作。
(3)审题与定题:学院组织专家审查征集课题,分专业确定课题。征集的课题应有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对专业选题制定负面清单。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任务与主要内容、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难度和广度、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选题实施具备可行性。系(教研室)应组织相关教师对选题是否满足培养目标及要求等方面进行审定,对选题质量把关。
(4)双向选题:将审定后的课题公布,进行课题、师生双向选择,并汇总选题结果。
(5)下达任务书: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指导教师下发的任务书应要求明确、目标具体、工作步骤清晰。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撰写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学院检查任务下达情况。
(6)开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选择并查阅与自己所从事的研究或者设计相关的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组织学生开题,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2.第二阶段:研究与设计
(1)开展研究: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按计划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认真完成工作日志。
(2)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情况;指导教师精力投入情况;学生精力投入情况;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及质量;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检查工作分为指导教师与学生自查、学院检查、学校抽查。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规范化文本档案录入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
3.第三阶段:论文撰写
(1)论文要有英文摘要,同时要求论文最后要有中英文版的全文总结。
(2)指导教师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生规范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阅修改、定稿,填写工作日志。
(3)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对项目进行考核。
4.第四阶段:考核与评价
(1)答辩申请:学生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定,并在有效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
(2)论文查重: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答辩资格审查:结合查重结果,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通过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4)答辩: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论文评阅人提前审阅答辩论文;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意见和成绩。
(5)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包含开题、中期检查、过程效果评价、成果审查与质量评价、终期答辩五个环节,具体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论文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多个部分内容。其评定流程为:①指导教师评分→论文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委员会认定。②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阅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③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小组三个成绩,最终评定成绩等级,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个性化的评分细则并加以实施。
5.第五阶段:总结与归档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学院按要求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工作总结:学院、专业、指导教师分别进行工作总结;学院、专业的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3)档案管理:①学生根据评阅、答辩意见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修改毕业设计(论文)文本。②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完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过后,学生按规范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提交学院存档。③学院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资料,归入教学管理档案。④按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每生归档内容应包含:(a)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图纸、软硬件成果等;(b)相关材料(内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外文资料译文及原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中期检查表、实物验收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c)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三、质量保障与监控
针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校从拟题与审题、任务下达与开题、过程管理与指导、成果审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总结五个控制点加强质量保证。
(一)拟题与审题
1.课题应密切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内容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具有相当的先进性、合适的深度和难度。课题要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又能使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2.课题应联系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能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实践进行,现实意义明显。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设计图纸或者艺术作品,设计图纸和艺术作品应有设计说明书。
3.课题应体现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综合训练要求,包括确定课题、调查研究、查阅和整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调查实习、实验设计、数据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各个环节。
4.针对复杂(工程)问题,鼓励学院根据学生层次进行分类培养,题目难易程度适中;工程类专业应该结合专业特点对工程问题的复杂性做出进一步阐释。工程类专业的理论研究型选题不超过20%。
5.如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应要求学生不仅完成协作部分内容,还要完成自己的独立部分内容,题目名称要有区别。审核课题数量应大于应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1.1倍以上)。
6.题目一经审定,不应随意改变。如内容必须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经过学生一段时间研究,或在中期检查时,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讨论认为选题必须调整,应尽快办理变更程序。
7.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生产实际且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充分利用校外单位的有利条件和技术力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课题可以是学院下达的题目,学生利用企事业单位的条件与环境完成;也可以是经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题目。
(二)任务下达与开题
1.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对学生下达《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任务。
2.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院对开题报告形成本专业个性化的标准和制度,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规范化文本档案录入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
(三)过程管理与指导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程有效监督与指导。平均每周对每个学生指导时间2学时以上。因公出差,2周内需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超过2周,需经教务处批准,并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委托他人代为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与校外单位的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实践相结合,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为保证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本科生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已经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已经获得面试推荐外校研究生资格,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学院必须为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整体指导工作,同时由企事业单位指派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即校外指导老师)负责具体指导工作,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本校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要求校外指导老师检查、指导学生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求校外指导老师检查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作为对学生在校外期间工作及教师指导工作的考核依据。
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填写《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提供拟赴单位的正式接收文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情况、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材料,并提供个人、指导教师和校外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包括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如期完成和人身安全等内容)。学院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成果审查与质量评价
1.学术道德
(1)学校统一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和信息化全过程管理。为加强预防和规制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术诚信,学院应当利用技术手段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防抄袭检测,并根据学科性质制定相应的判断标准和处理办法。
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查重重复率超出一定比例不能答辩,具体比例由学院制定。
(2)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严禁抄袭。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答辩资格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情况(含实物作品)、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程度、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答辩资格,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查。
3.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管理
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回学校答辩。校外工作结束后,校外指导老师写出综合评价并提供有关资料作为考核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由校内指导教师依据掌握情况、校外指导老师综合评价和有关材料撰写。
4.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不能评阅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指定其他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担任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依据评价标准,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成果(可包含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设计图纸、作品等,具体由各学院制定细则)、研究问题的深度与难度、论文写作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评述,评阅意见不少于100字。
5.答辩评审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答辩。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论文答辩程序:(1)学生陈述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2)答辩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3)答辩组集体讨论并为设计(论文)写出详细评语。答辩评审意见应根据学生实际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100字以上)。
实行二次答辩制度。二次答辩的答辩组应由相关专业的副教授、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以第二次答辩成绩为准。
制作实物或创作作品的毕业设计,答辩组必须进行实物(作品)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一、二次答辩,均须做好答辩记录。
6.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分为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评审以及过程考核成绩四部分。
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分,包括综合评价题目难易程度、创新性、对现代工程工具的使用、完成各环节所要求的任务情况、是否制作实物及实物作品性能等因素。
创新答辩形式,鼓励以成果展示形式代替常规答辩,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奖项、专利、产品等形式代替最终答辩,激发学生创新创造的热情。
(五)工作总结
1.调查学生满意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调查,了解学生对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的满意度,了解学生对能力提升的自我评价等信息。
2.撰写工作总结
在学生满意度调查基础上,指导教师、专业、学院应认真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总结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概况,包括拟题与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指导、过程管理、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等情况。②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实践条件保障、实验与调查开展情况、成果与学生综合实践及创新能力提升。③本单位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与经验。④成绩分析,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分析;工程类专业,还应针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复杂工程问题”的符合度分析。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⑥意见和建议等。
学院与专业的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备案。
3.开展工作督查
每年下半年,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对管理制度、教学标准建设与执行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成绩评定、评语科学性等工作进行评价。
四、学生守则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2.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老师学习,接受指导和检查。
3.遵守纪律,保证每天规定的学习时长,赴外的学生应遵守所在单位作息时间。遇事或生病,如请假1至2天,须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或请假2周(含)者,不能参加答辩,须重修。
4.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无关活动等。
5.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并每2周上传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不填写者不能参加答辩。
6.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以及各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按时参加校内节点考核,工作进度必须与校内同步。
7.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遵守校外指导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毕业设计(论文)凡涉及到校内外指导单位的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学生和校内外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应做好保密工作。
8.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须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符合学院有关管理规定。
五、工作评价与奖励
1.学校每年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对评估成绩优秀的学院,颁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单位”;评选表彰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专业(系)”。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水平,学校每年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授予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专业(系)”,作为院(系)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优秀毕业论文奖”作为教师的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3. 学校在原有教学经费拨款基础上增加每生100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经费,用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具体使用细则由学院决定。
六、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此文件基础之上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另行制定相应管理文件报教务处备案实施。鼓励学院开展跨专业、跨学科联合毕业设计(论文)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经组织集体研究和论证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所有文件中与此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此文件精神为准。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