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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8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立项范围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品牌)专业

3.一流课程

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智慧课堂

3-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一流教材建设

5.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5-1 高水平教学团队

5-2 教学名师

5-3 教坛新秀

5-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6-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6-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7.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7-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2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7-3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8.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8-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8-2学科和技能竞赛

8-3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8-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9.其他校级项目

9-1 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

二、立项原则

1.坚持分类引导。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分类设置项目申报指标,并结合2018年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2.坚持创新引领。基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有关意见,新设置一流本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突出一流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项目的重要性,为省内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单列项目指标,高校可在指标限额内对直属、附属医院统一调配。

3.坚持放管结合。同类项目的子项目不再单独设置申报限额,各高校可根据内涵发展需要,从本通知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在各类项目申报总限额内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整体性、合格性审核。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对学校项目进行整体立项。

三、申报要求

1. 2018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级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因教育厅对我校申报的质量工程项目不再进行资金资助,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需学校自行解决,具体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落实。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研究学校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 安徽省教育厅对2018年度质量工程的项目类别进行了调整,各学院紧扣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项目申报详细事项和要求请参照《2017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各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

3. 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4. 安徽省教育厅对部分项目实行了限额,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上报,如不做排序视作放弃学院申请资格,其中部分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一流(品牌)专业限报1项,课程类建设项目限报1项(其中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不限额),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限报1项,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限报1项(2017年度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坛新秀可完善材料再次申报2018年度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占学院限报指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限报2项,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限报2项。宣城校区相关人员归到专业所在学院申报,为了支持宣城校区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请学院在遴选时予以适度倾斜扶持。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 自2018年12月2日起,各位老师可以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具体地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后,排序上报(每个项目的推荐排序是在学院申报所有项目中的总序)。(注:个人账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有问题,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学院管理员账号如没有,可以与教学办联系。)

2. 各学院应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4)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各位老师在学校系统完成申报后,无需再到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申报,后续材料报送和上传教务处将统一完成。

4.个人及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中午12: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请各学院(单位)管理员务必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推荐上报。

5.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7:00。所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一份,需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其中7-3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8-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8-2学科和技能竞赛、8-3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4号楼308室,联系人:程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7。

其余类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办,行政楼2号楼306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2902478。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