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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通知》及做好相关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量: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为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报送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9〕30号)的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通知》(见附件)。现将通知及教指委评议意见转发给有关学院,请有关学院参照文件要求,对照国标关键指标和教指委评议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1.教育部高教司委托高等学校教指委量化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相应的关键指标,作为高校设置新专业的底线要求,有关学院申报的新专业必须达到国标关键指标值。

2.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了各专业类教指委对新设专业进行线上评议,有关学院、专业要认真研究参考教指委评议意见,在后续工作中持续改进。

3.有关学院要充分调研新设专业的社会需求,按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特色制定培养方案,认真落实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的要求。

4.申报的新专业如达不到国标关键指标值,原则上要延后申报,待进一步补充条件、达到国标底线要求后可在年底前(2019年11月)再行申报。若坚持申报,需提交逐条改进的书面报告。

5.各申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按照文件精神和内涵,对标国标达标情况、教指委评议意见进行梳理,提交包括学院专业动态调整情况、新专业社会需求等在内的相关书面报告,其中新专业社会需求调研要有典型大型企业的书面意见作为佐证材料,教指委评议意见需逐条说明,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告于2019年10月9日前提交相关书面报告至行政二号楼302室,电子档发送至jxbgshfu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