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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3-2014学年第二/三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教务字[2013]6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缓解因教学计划改革、多校区办学等因素产生的教学资源紧缺和排课困难的现状,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落实2013-2014学年第二/三学期本科教学任务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二/三学期共22周,其中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22周为第三学期(小学期)。
二、工作安排
本学期第9-11周制定下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下发教学任务书并落实教学任务;第12-14周完成各年级课程表编排;第15周印制各年级分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课程预告等选课材料(一、二年级由注册中心印制,三、四年级由学院印制),并发放各教学单位组织落实;第16-17周学生进行教学第一轮、第二轮选课;第17-18周考试。
三、具体要求:
1.教学执行计划制定:为确保下学期各专业课程开设的准确性,各学院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要认真制定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各课程的学时、学分,明确起止周次,于本学期第11周前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各年级分专业纸质教学执行计划于11月15日前报学生注册中心,学生注册中心将据此下达教学任务书。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各学院制定执行计划时,要严格按照教学办公室印制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计划异动手续,经教学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一、二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学生注册中心打印下发到相应的开课单位,三、四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各学院打印下发。教学任务原则上落实到课程归口单位,课程归属单位应负责落实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于下学期有外出进修、培训计划、跨校区开课的教师,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个教学工作;应做到时间(起止日期)、地点(是否多媒体)、教师三落实;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应注明教室类型,根据教室容量和课程类型合理注明分合班。
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如个别教师在排课方面有特殊要求,请在教学任务书中予以注明,尤其是在宣城校区、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都有教学任务的老师,应在任务书上详细注明,学生注册中心将根据排课原则,在学生利益不受影响和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安排上课时间,课程表排定后将不予更改。
教学任务书应于2013年11月22日前返回学生注册中心。教学任务不能落实的,应在任务书上注明原因,分管院长签字后返回。
涉及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单位要根据2011版教学计划课程目录及课程门数,开设足额的选修课程,以缓解目前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不足,学生选课困难的局面。
3.课程表编排:本学期将进一步按照均衡排课、科学排课的指导精神,在课程表编排时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均衡一致。
排课的原则要求:
(一)均衡排课:教学周内每周、每天安排的课时要松紧适度。一般要求通识必修、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等32学时及以上课程贯穿全部教学周排课;
(二)科学排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等主干课程应安排在学生精力充沛的节次。按照周学时2或4节排课;
(三)考试周安排:取消期中考试周,鉴于期末有两周的考试时间,要确保考试周内各年级、专业均有4门以上课程考试。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做到细致、周密,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
4.小学期教学安排: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由学院制定相应专业学习计划,制定执行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机房、师资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利用教学资源。涉及跨学院使用教学资源时,要充分征求对方意见协调落实。
小学期开设的理论学习课程由学生注册中心协调安排上课的时间地点,实验、实践课程的安排由学院与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创新教育课程由学院与创新学院协调安排。
 
                                                教务部
                                           2013年10月31日